2013-06-17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我院的招聘计划为15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主要职责:三级甲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临床、医技科室60个,床位数1517张,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竭诚为患者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招聘计划为1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2年04月10日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e.ls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04月13日08时--19日16时。
(2)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人事处
(河北省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
联系电话:0311-86095785。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是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还需带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本专业业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学校教材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人事处、医务处负责。从医院各学科抽调专家命题。考点选择、考场安全、监考巡考由人事处负责。考试结束后,由医院专家判卷,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采取试卷密封措施确保命题、判卷质量和试题安全保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医院公示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从医院抽调相关专家命题。面试评委组由15-21人组成,抽调具有面试评委资格的人员。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务安排:自我介绍、专家提问、现场回答等。
(六)专业技能测试
另行通知。
(七)计分方法
1.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按百分制。
2.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测试成绩)÷3,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等材料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e.lss.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1-86095785。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2012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