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5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记者12月5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将在2010年12月18日至2011年1月10日进行面试。为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此次面试考官除省直外将全部实行异地交流。
此次公务员招录工作还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省公务员局考录办向社会公开5部监督电话:综合组(0311)87909260,省直组(0311)87909212,考务组(0311)87909214,市县乡组(0311)87909482,监督组(0311)87909211,考生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今年省公务员录用的面试,将实行回避制度和面试考官异地交流制度。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有需回避关系的,或因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不得参与此次面试。除省直外,11个设区市的面试考官将全部实行异地交流。
面试将分3批进行
此次面试将分批进行。其中报考省直部门、保定市辖区部分机关的报考人员参加首批面试,时间为12月18日—12月20日;第二批为报考各设区市辖区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12月25日—12月27日;第三批为报考保定市、邯郸市辖区部分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2011年1月8日至1月10日。报考省直部门的报考人员,面试地点将在石家庄市,报考各设区市辖区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地点则在各设区市。
面试时限为10分钟
据悉,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每人面试时限为10分钟。每组报考人员入场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报考人员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对于违反纪律和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