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3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永年县201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县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户籍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永年县户籍的;
(2)大学入学时户籍为永年的;
(3)配偶户籍为永年的。
3、身体健康;
4、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为永年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
(三)选聘人数:
选聘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08:30至31日下午17:30,共7天。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中心
具体地址:临洺关洺兴路南端路西
联系方式:6885029 688502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师范类的还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应聘人员还需带结婚证和县级及以上计生证明。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填写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今后也不允许报名。报名与考核(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选聘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办另行通知。
(二)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工作由选聘办组织。选聘办制定具体考核(面试)实施细则,重点考核(面试)其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考核(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选聘办组织。体检按照征兵程序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合格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进入公示阶段前,由选聘办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公示
选聘办根据考生的考核(面试)、体检总体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县电视台、永年政府公众信息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大门口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其聘用岗位,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正式聘用。
(六)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被举报且问题被查实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聘期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五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考核(面试)、体检和档案审核的,无论什么原因,不另行通知,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自2012年5月18日始至24日止,公告期为7天,应聘人员请登陆永年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yn.hd.gov.cn)查看相关信息或来电咨询。
咨 询 电 话:6885029 6885028
监督举报电话:6885039 6835685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时间作出调整。
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