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3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永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县非师范类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100名到各乡镇和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户籍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永年县户籍的;
(2)大学入学时户籍为永年的;
(3)配偶户籍为永年的。
3、身体健康;
4、非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乡镇事业岗位和部分县直事业单位。
(三)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00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8:30至31日下午17:30。共7天。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中心。
具体地址:临洺关洺兴路南端路西。
联系方式:6885029 688502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已婚报考人员还需带结婚证和县级及以上计生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填写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今后也不允许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招聘办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试卷命题由招聘办负责。统一一张试卷。笔试成绩在县电视台、永年政府公众信息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张贴公布。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确保试卷命题、判卷安全保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提问回答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综合素质等能力。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评委组成。由招聘办从外地聘请专业评委,每考场由15名评委组成,设一名主评委。
5、面试计分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当场打分的方式。计分时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其余9名评委打分相加,计算出考生平均得分,即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在考场外张贴公布。
(四)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资格复审
由招聘办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与考核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人选。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工作由招聘办组织。体检按照征兵程序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办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办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总体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县电视台、永年政府公众信息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专业确定其聘用岗位,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正式聘用。
(八)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被举报且问题被查实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聘期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五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和档案审核的,无论什么原因,不另行通知,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自2012年5月18日始至24日止,公告期为7天,考生可登陆永年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yn.hd.gov.cn/)查看相关信息或来电咨询。
咨 询 电 话:6885029 6885028
监督举报电话:6885039 6835685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时间做出调整。
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