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2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市各项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水务局招聘水利工程、水文地质、水资源管理、市政给排水、农田水利工程等水利相关专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人。
(二)住建局招聘规划、土建等建筑类相关专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人。
(三)城管局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人,其中园林专业2人、给排水专业1人、自动化专业1人。
(四)财政局招聘工程核算、工程管理专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根据报名情况,若所招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则由人社局及有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到省内外二本以上相关院校直接招聘。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6月8日—14日在河间市电视台、河间广播电台、河间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公告,公告7天。
(二)报名
2012年6月11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时间5天。报名需出具的相关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若所招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实际报考人数1/3的比例调整招聘人数或由人社局及有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到我省二本以上相关院校直接招聘。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分别进行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于考试前一天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统一考试,按招聘岗位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划定面试分数线。与招聘岗位200%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中《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所占笔试成绩的比例按7:3确定。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2、面试。笔试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地点: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按6:4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笔试、面试均由有资质的外地中介机构组织。(五)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按招聘岗位,依照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学历高优先。
(六)体检初选人员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岗位,分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付。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审定。对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岗位,分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要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八)公示及聘用招聘人员确定后,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人员有关政策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