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事业单位招聘1058人 8月14日报名

2013-06-04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石家庄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石人社字[2011]69号)文件,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1994年8月14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12年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8月14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的办法。


  1、网上申报办法


  首先在网上填写并打印《石家庄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填写和打印《报名表》的方法是: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是:http://sjzrsj.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石家庄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名称→点击“正在报名”→按网上提示和要求提交个人信息→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规格:正面大头照,jpg格式,高宽比例4︰3,大小不超过10k)→自行打印《报名表》。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申报操作时间:8月14日8:30—8月23日17:30止。建议考生尽早打印《报名表》,白天拥堵时,请在夜间进行申报,避免后期报名拥挤造成网路堵塞而影响报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证明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所需要的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有关证件,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8月20日8:30-8月24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报考市直党群系统、市直政府系统、新华区、长安区的考生请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内乘36路、3路、39路、49路到华都大厦站);报考各县(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请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考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的请到所在县(市)人社局报名。


  报考西柏坡纪念馆的部分岗位考生须通过初选测评,方可报名。


  (1)初选测评内容为:现场讲解和才艺展示两项测评。满分100分。


  现场讲解:考生按照考前给定的讲解词作现场讲解。评委根据考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打分,满分50分。


  才艺展示: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类别展示与岗位相关的特长或才艺。评委根据考生岗位类别进行打分,满分50分。


  (2)根据招聘计划和初选成绩确定初选合格分数,初选合格的考生依类别现场报名缴费。


  (3)初选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初选地点:石家庄市群众艺术馆(石家庄市中山西路62号)。


  3、确认缴费


  经资格审查或通过初选确认合格的考生,持《报名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30止。


  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并办理减免手续。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8月29日8:30—9月1日17:30止,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9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报考本科学历及以下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2、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3、9月5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三)面试


  进入教育类面试的考生于9月7日8:30-9月10日12:00,综合类、卫生类考生请于9月18日8:30-9月20日17:3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专科生、中专生)予以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具体事宜请向各招聘单位或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附件:石家庄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市人事考试中心 89631753 槐安西路48号 市教育局  86989914 中山东路87号 市卫生局  66610031 建设南大街188号 西柏坡纪念馆  82851366 平山县西柏坡村

 


  举报电话: 86688721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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