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海港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20人 25日截止

2013-05-31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海港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20名。为顺利完成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计120名,设A类指标和B类指标。B类指标特用于符合招聘条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凡上述人员可以申报B类或A类指标。A类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减少招聘指标。B类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如达不到3:1比例,指标将直接纳入A类指标,视同报考A类。


  A类指标:

项目

生物/科学

地理

化学

中学

11

1

 

2

 

 

 

2

2

4

 

小学

100

41

42

5

6

3

2

1

 

 

 

幼儿园

5

 

 

 

 

 

 

 

 

 

5

合计

116

42

42

7

6

3

2

3

2

4

5


  B类指标:

招聘学科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合计

招聘数量

2

2

4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面向全国从2010、2011、2012年未落实就业单位(包括已落实就业单位可办理改派手续的人员)的具有合格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其中生物、地理、化学、小学科学(生物)专业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2、海港区生源(2008年以后毕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曾获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秦皇岛市所辖县、区除外)可以报考,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2年8月17日)。


  4、幼儿教师从2010、2011、2012年未落实就业单位(包括已落实就业单位可办理改派手续的人员)的具有海港区户籍的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港城教育网、秦皇岛晚报和秦皇岛电视台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符合条件人员凭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已就业的公职人员还须带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一份(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同时主管部门要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行政章。报名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秦皇东大街349号)。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日—8月25日 (8:30-17:30),联系电话0335—3554823。


  2、摄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到摄像室摄像。


  3、领取准考证。2012年8月26日下午3:00—5:30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三)组织笔试、公示试讲答辩名单


  1.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所报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试讲答辩。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完毕后,封存试卷,统一评阅,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9:00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公示。


  2.公示试讲答辩名单。按2: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答辩。中小学语文、体育、生物专业统一进行测试排名。试讲答辩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9:00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公示。


  (四)试讲答辩


  试讲答辩满分为100分。音乐教师和美术教师的测试内容包括说课和特长展示(乐器自带),各占50分;计算机教师的测试内容包括说课和上机操作,各占50分;幼儿教师试讲包括讲故事、弹唱、绘画、舞蹈测评(考场准备钢琴和DVD机,其他教学用具应聘者自带),每小项25分;其它学科教师的试讲内容为说课和教学答辩,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70分,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30分。试讲时间从2012年8月31日上午7:00开始抽取说课顺序和题目,说课后当场抽取答辩题目并答辩。试讲答辩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竞聘者的试讲答辩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向本人公布。测评地点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


  (五)公示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答辩成绩×50%)。总成绩于9月1日上午10:00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公示。参加招考的省级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试讲成绩优良的(80分以上),即定为考核人选,其余人员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各岗位名额择优录用,录用时如出现成绩并列,试讲答辩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试讲成绩相同,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进行加试考核(试讲)。


  (六)考核


  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进入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定于9月2日早8时进行(空腹,带身份证),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


  面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的拟录用人选,公示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公示网站:港城教育网,公示期7天。


  五、工作安排和去向


  本次招聘人员主要面向农村学校。公示期满,录用的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予以优先安排,其他招聘录用人员采取学校岗位与录用人员姓名随机抽签匹配的办法,按需分配到各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纪律要求


  1.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由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


  2.聘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涉及到有亲属及子女报考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其他影响招聘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区教育局人事科。


  2.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港城教育网发布的适时信息。


  本细则由海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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