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民事主体、诉讼主体与责任主体之异同(3)

2013-05-31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四)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主体。银行、保险公司的,只能以分支机构单独做被告
  一般公司的,可以分支机构和总公司做共同被告,最终责任先由分公司的财产承担,不够的再由总公司承担,而不是连带责任
  (五)其他情况
  失踪的情况:财产代管人是被告,责任承担者是失踪人
  监护的情况:被监护人是被告,责任承担者是监护人
  清算的情况:清算组织是被告,责任承担者是被清算的法人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