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邯郸肥乡县事业单位招聘33人 9月5日截止
2013-05-3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河北省肥乡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紧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为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1、招聘人数33名。
2、招聘专业
①重点专业:财会类、管理类、土建类、文秘类等。
②非师范类:其它专业。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肥乡籍(指肥乡县常住户口)
2、招聘对象: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不含专接本)。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已被正式聘用或录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额或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已经录用教师、治安管理员);
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者出具县计生证明);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④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的原则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注重实效的原则;
3、聘用合同制管理的原则;
4、从严控制编制原则。
五、招聘的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012年 8月27 日-2012年9 月2 日在肥乡电视台、肥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2年 9月 3 日-2012年 9 月5 日。
报 名时需携带:①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报到证(不含白色底联就业通知书)、户口薄(不含户籍证明)、毕业证(证件不全和毕业证不能在国家教育网上查询 的不得报名)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5张。③报名时不分单位,录聘后按专业分配。④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地点:人社局
咨询电话:4906095
4、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①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对招聘名额进行核减;
②审查合格后,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9月7 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时间120分钟。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②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③笔试时间:2012年9月9日;
④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员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2012年9 月 10日面试人员名单在肥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①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现场问答形式(主要测评个人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②面试办法:应聘者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官现场打分(从县外聘请考官),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③面试时间:2012年 9月13日;
④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⑤面试地点、面试要求,于2012年 9 月 11 日在肥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⑥ 依据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参加 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层次较高的参加体检;学历层次也相同的,再按照年龄确定,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较晚的参加体检。2012年 9月14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及体检具体要求一并在肥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7、体检。
①体检医院临时确定;
②体检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③体检时间:2012年 9月16 日
④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8、 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其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学籍档案,审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 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人档案须在2012年9 月 18日前送至人社局人事科,需出具调档函的,由人社局出具)。
9、公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档案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肥乡电视台、肥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0、决定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并查实的,直接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11、培训上岗。由人事部门对其进行培训合格后上岗。
六、待遇及有关政策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纳入事业编制干部管理序列。
2、比照在职事业编制干部工资确定工资标准,列县财政开支。
3、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等,享受与我县在职事业编制干部同等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
5、由人事部门结合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续聘。聘用人员试用期间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档案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肥乡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调整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时间安排。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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