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特点分析

2013-04-3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近几年各地方的试卷命题情况,可以看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 题量较大,知识覆盖面广


  事业单位的考试属于选拔性的考试,其考查目的之一是考查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的题量和内容一般是通过试题的数量来体现的,适当地增加试题的数量,才能使考试的内容更加全面,才能更客观地考查出考生对相关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才能使考试更有意义,招聘的人才更有价值。近年来各地的试卷,试题都在80—100道之间,也有部分地区题目达到150道。这样就使得考试内容较好地覆盖了所要考查的知识点。


  2. 题型多样,考试目标全面


  任何一套较好的试卷,都应比较全面地体现考试目标,体现考生的实际能力。所以,题型的设计一定要科学、合理。不同的考试目标要求,要通过不同类型的试题来反映,当然,同一种试题,有时也具有多样化的目标功能。一般来说“选择题”具有考查记忆、理解、分析和综合判断的功能;“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分析题”等,则具有测试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等作用。从近几年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试卷来看,都体现了题型多样性,考试目标全面性的特点。从题型的多样性来看,近几年出现的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纠错题、简答题、公文实务题、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分析题,有的试卷用了5种题型,有的试卷用了7种题型,一般情况下用6种题型,充分表明了考试目标的全面性;从比例关系来看,在多数情况下,客观性试题的比重较大,主观性试题的比重偏小,这说明试卷着重考查考生对有关社会问题的理解、判断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 试题编制灵活,较好地体现了能力测试的目标


  作为选拔性考试,更加注重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也就是测试应试人员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能力和素质。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更应当突出此种能力。这一指导思想在近几年的试卷中体现得比较好。


  (1)主观性试题“客观化”。传统的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分析题是主观性试题,近几年这两种题型逐渐客观化了,基本形式就是先给出一段或几段材料,然后依据给定的材料设置3—5道选择题,有的选择题答案就在材料之中,有的选择题则是对材料的拓展延伸,需要考生结合自己掌握的相关知识作答。


  (2)内容要求“统一化”。也就是说,试卷的所有试题都做到了内容统一,一视同仁,没有出现让考生自由选答的试题。因为试题统一,就是标准统一,就是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所有考生。如果试题不统一,难度和区分度都不相同,就很难对不同考生的情况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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