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招500名公安协勤人员公告

2013-04-26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石家庄市人社局


石家庄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的公告


(2013年4月16日)


  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500名公安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500人。其中,退役士兵300人,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20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市户口,含市区和县(市)户口人员;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退役士兵年龄在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职位数量和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警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此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sjzrs.gov.cn/。报名方法:登陆报名网站,点击“专题栏目”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钮,按提示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大头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K),完成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周三)9:00至22日(周一)17:00。


  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每人100元)。


  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时间为4月21日(周日)至4月23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在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警安路36号,市内乘111路公交车警察训练学校站下车西行50米路北)。


  资格审查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士兵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于4月26日(周五)9:00至4月27日(周六)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周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报考职位成绩排名,根据招聘职位和笔试成绩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5、公布成绩:5月1日(周三)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4日(周六)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综合能力、与报考职位匹配性、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


  3、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确定体检人员:分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果笔试成绩相同的,都进入体检。


  6、公布成绩:5月7日(周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五)体检


  具体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有关要求等,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一并告知。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拟招聘人选进行政审。


  (七)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拟招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研究审批同意,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后,市公安局委托劳务公司托管,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向公安机关派遣。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月工资20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计划生育五险),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1-86863018或0311-86863863


  附件:1、公安协勤人员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


  2、公安协勤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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