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公推公选”、民推竞选”等选人模式在实践中不断突破。
公推公选是公开推荐、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种干部任用制度,它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考核、考试、面试、演讲、答辩等程序,公开选拔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再依法举行选举或任命。公推公选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体现群众公认原则结合起来,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实践证明,这种选人模式对于杜绝干部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激励优秀人才迅速脱颖而出,具有十分明显的效果。记者注意到,公推公选模式在基层的推进正呈现出四个明显趋势:
一是从乡镇级向县处级乃至厅局级推进。
2003年,江苏迈开了公推公选的强劲步伐:宿豫县的“公推公选”乡镇长人选试点,得到了中组部和江苏省委的肯定;徐州市沛县实行公推公选县长,首次将公推公选扩大到县处级领导层面;南京市通过公推公选产生了白下和雨花台两区区长,首次把公推公选上升到副厅级。
二是从农村地区向城市地区推进。
当年首创于四川农村的公推公选已经不局限于乡镇,而开始应用于一些大城市重要领导干部的选拔。2004年6月,江苏省常州市首次对钟鼓区西新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人选采用了公推公选的方式。南京、襄樊等大中城市,也对部分市辖县区或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职位实行了公推公选。
三是从个别职位向整个班子所有职位推进。
2004年3月,常州市武进区寨桥镇在全国率先拓展公推公选范围,把公推公选范围由个别职位拓展到整个党委领导班子所有职位。山西华图供稿
四是出现由零星试点向大面积推广的趋势。
截至2003年底,四川省有86%的市、70%的县(市、区)、45%的乡镇开展了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公选产生的乡镇领导干部占全省乡镇领导干部总数的约18%。2003年下半年以来,江苏共有7名县(市、区)长及近百名部门和乡镇行政一把手通过公推公选走上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