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党和国家的农村方针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专家指出,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在探索中不断开拓创新,总结经验,与时俱进。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出发,结合农村的基本现状和农村工作的实际内容,“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政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粮食和食品安全体系
“十一五”期间,乃至未来的几十年内,我国粮食需求总量仍呈增长的态势。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粮食安全,必须做到:
第一,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们要从全局、长远考虑问题,树立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观念,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解决占地用地不合理不科学、过多过滥的问题,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第二,要在继续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保护价收购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付力度,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对遭遇自然灾害的农民给予救助,确保他们的正常生活及再生产,以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第三,要合理确定国家粮食储备规模。要对国家粮食储备体系从制度上重新进行设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粮食危机,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良好基础。
第四,要确立食品安全目标,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的管理。
二、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切入点提高农业竞争力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仍然是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农产品质量不高,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农业区域结构雷同,影响各地比较优势的发挥;农产品加工程度低,制约增值效益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扩大。“十一五”期间,农业生产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第一,要按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结构。从长远看,在我国国民经济逐步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情况下,根本性的粮食安全保障是发展高效农业,参与国际农业经济循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应树立效益农业新理念,按国际分工要求,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优势产业,弱化劣势产业,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